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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3 09:00:48   浏览次数:184
核心提示:2022年09月13日关于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的最新消息:日前,淮南市政府印发《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全文如下: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十三五”期间,淮南市O3浓度不降反升,O3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成


日前,淮南市政府印发《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全文如下:

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

“十三五”期间,淮南市O3浓度不降反升,O3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为降低夏秋季臭氧污染影响,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减少VOCs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开展我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估工作,制订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

一、重点行业

本指南所指的涉VOCs重点行业包括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塑料制品、有机化工、汽车维修。

二、分级原则

环境影响优先原则。优先对VOCs排放量大、环境影响突出的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包括列入省、市级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已取得排污许可并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VOCs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VOCs年排放量在100千克以下的企业,可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

绩效短板约束原则。企业绩效分级执行“短板原则”。企业绩效评级时,需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当企业涉及跨行业、跨工序时,可分行业或工序分别评定,企业总体绩效以所含行业或工序中绩效评级较差的为准。

三、分级依据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列明的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行业,严格对照指南中绩效分级指标确定企业绩效等级。塑料制品、有机化工、汽车维修行业对照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见附件1),确定企业绩效等级。

四、动态管理

1、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建立臭氧污染天气涉VOCs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及时更新,对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A级及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并减少现场检查频次;B级及以下企业,减排力度按相应级别逐级增大。

2、各县区(开发区)应将VOCs绩效分级纳入日常管理,督促最低级别企业进行VOCs整治,并制定年度提升计划。原则上最低级别企业占比应逐年向上一级别提升10%以上。

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一、塑料制品

(一)适用范围

塑料制品指以合成树脂 (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包括塑料鞋制造。

适用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292中(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8)人造草坪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二)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配料(碎料)、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吹塑成型、拉丝等。

2、主要原辅材料:聚乙烯(PE)、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聚氯乙烯(PV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何物(ABS)、聚酰胺(PA)、聚碳酸树脂 (P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异氰酸酯、色母、发泡剂、领苯二甲酸二辛脂(DOP)等。

3、主要能源:电、天然气等。

(三)产排污环节

(四)绩效分级指标

二、有机化工行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有机及无机化学品为原料生产各种有机原料及产品的行业。

本指南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规定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专用化学品制造(C266,不含无机化学品制造)以及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等。

(二)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配料、化学反应、分离、精制、溶剂回收、

干燥、包装等;

2、主要原辅材料:有机及无机化学品、增溶剂、稀释剂、有

机溶剂等;

3、主要燃料/能源: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质、电等。

(三)产排污环节

(四)绩效分级指标

三、汽修行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含汽车喷烤漆等涉VOCs排放的汽车修理、维护和保养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二)生产工艺

1、主要污染工艺:调漆、喷涂、烘干和打磨抛光等。

2、主要能源:电、天然气。

(三)产排污环节

1、VOCs:主要产生于调漆、喷涂、烘干、修补等涂装工序,主要来源于涂料、稀释剂、清洗剂、固化剂、胶黏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及挥发逸散;

2、PM:主要产生于腻子粉打磨、抛光等工序;

(四)绩效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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