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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9 09:01:40   浏览次数:210


大气网讯:来信: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已发布实施,同时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也发布了修改单,规定了不同颗粒物浓度的检测方法。《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5468-1991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如小于20mg/m3的锅炉废排气筒颗粒物的检测?

回复: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1991)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检测。经研究答复如下: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1991)中未明确给出烟尘浓度的适用范围,也未明确称量天平精度、样品前后处理方式等方面内容。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的相关内容,低于20mg/m3的烟尘建议采用HJ 836进行测定。

延伸阅读: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疑问的回复

原标题: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

 
关键词: 颗粒物 烟尘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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