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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1 20:04:5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65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今年7月28日起施行。而去年6月2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新版负面清单由原来的63条减至48条,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具体来看,新版负面清单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其中在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汽车行业将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

近五年来,中国两次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限制性措施缩减了65%,审批时间缩短了80%以上。这些举措进一步调动外商来华投资的热情。今年1-5月,发达经济体对华投资增长显著。中国美国商会《2018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约60%受访企业将中国列为全球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74%的会员企业计划于2018年扩大在华投资。

“我国对外资的进一步扩大放开,将有效增加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国内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产品质量、服务水平,降低价格成本,并对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起到促进作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教授陈及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把国外高水平企业“放”进来,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土企业形成压力,但另一方面也会倒逼我国企业去模仿、学习外资、外企的理念、经营模式等。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也曾表示,我国负面清单不断缩减,符合我们扩大对外开放的大方向,也是落实我国推动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开放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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