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大多数充电宝在允许携带范围内必须有标明数值
事实上,“瓦特小时”是电功率单位,如果想知道自己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要求,可以根据民航局公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查看标注在充电宝上的电池电压和容量来自己计算。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正好达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携带的容量上限。
“参照上述标准,大部分的充电宝都是可以登机的。”首都机场安检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但是,没有标明任何数值的充电宝不允许携带,这样的充电宝会被暂时保管在机场,旅客可凭借票据来机场取。”
如何判断充电宝能否带上机
一充电宝上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
1.额定能量≤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2.100Wh<额定能量≤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3.额定能量>160Wh 严禁携带
4.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严禁携带
二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
1.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V×Ah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比如上图充电宝标称电压为4.8~5.4V,标称容量为7800mAh ,其额定能量为
7800mAh ÷ 1000 = 7.8Ah
5.4V×7.8Ah=42.12Wh
所以是达标的。
结论
1.坐飞机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最多两个);
2.必须有标明数值;
3.充电宝≤100Wh,可以上飞机;
4.充电宝≤20000Ah,可以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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