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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曹妃甸对滞港堆场煤采取惩罚性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8 11:09:4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83


市场消息称,华能曹妃甸日前发布通知提出,公司决定在收取超期堆存费的基础上,对煤炭堆存期超过60天的客户增加超期堆存费。

通知表示,由于部分客户在港口的煤炭严重滞港,经多次撮合及催促,仍无疏港和交易计划,长期占用垛位,降低了堆场利用率,造成港口资源严重浪费,对港口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

惩罚性措施为,煤炭堆存期60天以上的,超期堆存费费率调整为1元/吨.天。

具体执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

这即意味着,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前装船完毕的,堆存期在60天及以上的仍按之前的0.4元/吨.天收取;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后才完成装船的,则堆存期60天及以上的按1元/吨.天收取。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曾于8月15日发布通知提出,为加快港内煤炭中转,决定收取货物超期推存费。收费对象为年度中转量低于80万吨的客户。收费标准为,1-15天免费;16-25天,0.1元/吨.天;26-35天,0.2元/吨.天;36天以上,0.4元/吨.天。

上半年尤其是5月份之后,受益于蒙冀线调入量加大,曹妃甸港港口库存堆积较多,加之出现掉卡,以及挥发性高即自燃倾向性更强的蒙煤在港口大量堆集引起的自燃等现象,导致场存煤炭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了港口正常的生产作业。

为此,曹妃甸港曾专门发布了“关于华能曹妃甸港拟召开港内客户撮合交易预备会的函”,意在进一步协助港内客户完成煤炭交易,实现港口快速中转。

 
关键词: 堆存 港口 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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