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对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在其竣工验收后,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投资方给予建设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1月1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对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在其竣工验收后,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投资方给予建设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