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福建宁德核电1号机组因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造成运行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8 11:13:3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2020年07月08日关于福建宁德核电1号机组因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造成运行事件的最新消息:一、运行事件描述2020年6月20日14:59,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换料停堆模式(RCS),按计划执行安全壳喷淋和隔离阶段B综合试验(T1EIE001)。在A列手动隔离阀1RRI


一、运行事件描述

2020年6月20日14:59,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换料停堆模式(RCS),按计划执行安全壳喷淋和隔离阶段B综合试验(T1EIE001)。在A列手动隔离阀1RRI039/060VN未恢复开启的情况下,运行人员执行了程序外的操作,远控关闭B列电动隔离阀1RRI040/059VN导致乏燃料水池失去冷却,当15:08运行人员发现在线异常后重新开启1RRI040/059VN恢复了正常冷却,至此中断8.5min,违反了宁德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中“PTR系统两列必须可用,其中至少一列运行以保证乏燃料水池的冷却”的规定。

整个运行事件过程中,乏燃料水池温度由30.85℃上涨至30.95℃,满足运行技术规范的温度范围要求,各控制系统响应正常,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无放射性释放。

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准则4.1.1“违反核电厂技术规格书”要求,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本次事件过程中,对机组运行未产生明显影响,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宁德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事件报告。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强化换料停堆模式下的综合试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运行人员操作错误而导致的类似事件。

备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0级属于偏差,不在INES表内,也不在核应急范围内,仅用于电厂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

 
关键词: 核电 事件 核电厂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