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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配售分离 分布式光伏获大提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6 20:14: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143
核心提示:中国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

中国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对于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分布式电源领域,此番新电改的核心内容——“售电侧改革”(配售分离),即售电业务放开明显更受欢迎。 航禹太阳能董事刘杨表示,“电网的配售分离,将在未来催生一大批售电公司,而它们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将一改分布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难题(自发自用以外的余量上网部分,甚至是全额上网)。同时,这也会倒逼太阳能发电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平价上网),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向分布式光伏领域。” 为了破解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新电改”方案将重点解决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电源专案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由专案投资补助转向发电运营补助。 同时,明确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资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慧电网技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依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此外,“新电改”全面放开了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准许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准许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使用者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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