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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年将推广节能环保采暖炉10万台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5 19:03:28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858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正式发布《石家庄市2015年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就2015年城乡居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作出具体部署,2015年在巩固二、三环路区域治理成果基础上,2015年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推广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县(市),全年推广节能环保采暖炉10万台以上。

据了解,石市周边县市农村冬季多采用分散锅炉采暖,分散采暖燃煤也成为影响省会大气环境污染的源头之一。2015年,石市将在巩固二、三环路区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2015年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推广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县(市)、区,全年力争推广节能环保采暖炉10万台以上。其中,鹿泉、栾城、藁城、正定“三区一县”为重点推广区域,合计推广8万台以上;晋州、新乐、井陉、无极、深泽、行唐、灵寿、平山、赵县、元氏、高邑、赞皇和矿区13个县(市)区为试验示范区域,合计推广1.7万台;长安、桥西、高新三个区,在2014年推广基础上查漏补缺3474台。

方案要求,今年4月20日至10月份,石市将全面推进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置换工作,由中标炉具生产企业配合,各县(市)、区牵头,相关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具体实施;11月份,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域内推广工作及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今冬采暖期前炉具安装到位,农户正常取暖过冬。

今年的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推广使用,将继续采取政府补贴模式进行。石市将根据农户选购型号实际价格核定补贴数额,由政府按照单台价格的80%予以补贴(含省以上补贴),市、县两级按照11比例负担,购炉农户负担20%。2015年市财政安排1.11亿元,用于农户置换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的补贴。各县(市)、区负责逐乡、逐村、逐户核定。通过进村入户核查居民购置台账、购置票据等,逐级核实本辖区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购置数量,据此核定补贴资金,并分两次拨付补贴。


 
关键词: 节能环保 补贴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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