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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强化电力新能源等竞争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4 20:51:43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191

记者5月12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强化电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发电及输变电、轨道交通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

意见明确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开放引领,互利共赢;内外联动,持续发展;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等五项基本原则。提出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力争到2020年外贸传统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新优势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推进市场多元化;优化国内区域布局,推动东中西部协调发展;优化经营主体结构,促进各类企业共同发展等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和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强化电力、轨道交通、通信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扩大投资类商品出口。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完善战略储备体系。

意见明确,在境外建立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等大型成套设备的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生产基地,带动中国装备和服务出口。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发电及输变电、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深化能源资源合作,加强海洋经济合作。支持境外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巩固和扩大电力输送、光缆通信等合作,加快形成面向中亚、俄蒙、新欧亚大陆桥、东南亚、南亚等地区的国际大通道。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着力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打造若干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扎实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指导我国企业有序参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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