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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贡井万福酒坊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排放废水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9 15:02:14   浏览次数:958
核心提示: 2021年3月10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贡井区万福酒坊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收集池下端设有一根黑色管道,通过该管道违法排放废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

  2021年3月10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贡井区万福酒坊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收集池下端设有一根黑色管道,通过该管道违法排放废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16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9.12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查封有关生产设施,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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