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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电煤价格指数略下降 整治高价需继续推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2 09:01:4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5
核心提示:2022年07月12日关于中电联:电煤价格指数略下降 整治高价需继续推进的最新消息: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周报》(2022年2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周)高卡现货成交价高位上涨,综合价和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均略有下跌。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周报》(2022年2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周)高卡现货成交价高位上涨,综合价和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均略有下跌。采购经理人综合指数及其分指数均处于扩张区间。除供给、库存和价格分指数环比上涨外,其余分指数均环比下跌。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阶段,四川盆地江南等地迎来持续性高温,西北地区东部华北等地有强降水,发电量和煤炭日耗维持高位,整体发电量和耗煤量与去年同期继续保持相同水平。受台风、降雨等因素影响沿海电厂煤炭调入,煤炭入厂量环比有所下降,库存略有下降。电厂整体库存环比减少149万吨,高于同期2718万吨,但仍保持2年同期最高水平,库存可用天数20.9天。

煤炭整体供应量保持偏紧态势,特别是市场煤供应量明显不足造成市场煤价格保持高位。迎峰度夏关键时期,各地能源部门积极落实国家能源保供要求,用好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能开尽开,推进长协煤供应,保障煤炭供应和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北港调入量与调出量基本持平,库存暂时稳定在历史高位水平。秦皇岛港库存已达到600万吨左右水平。下游船运需求量回升,但基本以长协为主,海运费上涨有限。本期前段全国多地高温,日耗逐步攀升,逐步进入迎峰度夏高耗量阶段,市场交投活跃度上升,贸易商挺价情绪增强,报价上探。后半段,随着市场煤炭价格监管不断加强,各环节库存压力增大,贸易商迫于港务局疏港任务和雨水天气热值损失等因素,出货意愿增强,整体价格重心小幅下移。

本期,CECI沿海指数5500、5000千卡/千克综合价分别比上期下跌9元/吨、6元/吨,现货成交价分别比上期上涨22元/吨、46元/吨,现货样本多集中于本周前期,导致价格偏高。从样本情况看,本期离岸样本采购量环比基本持平,年度长协、批量采购样本量有所增加,现货采购相应减少。

本期,因样本量不足,曹妃甸指数未发布。曹妃甸港区煤炭调入量低于调出量,港口库存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水平。日耗较前期有所提升,但电厂库存仍处于较高水平,叠加高温和降雨天气导致煤炭掉卡、自燃风险加大,部分贸易商出货意愿增加,报价小幅下移,煤价整体高位小幅震荡。

本期,CECI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1576元/吨,较上期小幅下降15元/吨,环比减少0.9%。本周进口煤价格有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是海运费受原油影响降幅较大,但进口煤整体价格仍处于高位状态。从样本情况看,本期样本量较上周有所下降。进口煤需求较弱,国内部分电厂均已长协交货为主,现货采购需求较少,故几乎无临时采购,整体成交冷清。

本期,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为51.55%,连续5期处于扩张区间,环比下降0.86个百分点。分项指数中,所有分指数仍均处于扩张区间,供给、库存和价格分指数环比上升,需求和航运分指数环比下降。供给分指数为52.02%,环比上升0.66个百分点,连续6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供给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扩大。需求分指数为52.25%,环比下降1.88个百分点,连续5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需求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收窄。

本周(7月1日至7月7日,下同),南方多地降雨至降温负荷有所下降,发电量环比略有减少。纳入统计的燃煤发电企业日均发电量,环比(6月24日至6月30日,下同)减少3.6%,同比减少6.0%。日均耗煤量环比减少0.6%,同比减少1.5%;日均入厂煤量环比减少12.6%,同比增长3.5%。库存分指数为51.38%,环比上升0.23个百分点,连续14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库存量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扩大。价格分指数为50.71%,环比上升0.15个百分点,连续2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价格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扩大。航运分指数为50.65%,环比下降0.89个百分点,连续2期处于扩张区间,电煤航运价格继续增加,增幅有所收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有效性,7月7日至7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动力煤购销领域价格问题召开交流座谈会。对煤矿坑口销售价格明显高于成本价或贸易商销售过程中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通过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变相提高煤炭价格等行为明显哄抬物价现象进行检查、通报和列为失信名单。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一是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做好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将上半年煤炭采购合同和结算台账按月梳理做好报送。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已完成中长期合同补签和换签情况的统计上报,但存在缺口的部分要继续做好汇报、协调和跟踪,确保中长期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三是协调提高中长期合同发运量,确保合同兑现率达到100%,多渠道运输,提升电厂煤炭入厂量维持高库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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