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两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2025-12-12 13:00:27
热度:

12月11日讯面对秋冬季严峻的大气污染问题,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11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两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提醒企业要严格执行大气排放标准,配备合规治理设施,定期检

12月11日讯面对秋冬季严峻的大气污染问题,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11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两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提醒企业要严格执行大气排放标准,配备合规治理设施,定期检测排放浓度,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限值要求,杜绝超标排放。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

今年5月23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开福区伍家岭街道的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业务为印刷品印刷,检查时正在生产,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印刷房废气排放口废气现场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印刷房废气排放口废气5个项目超过《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规定的排放标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违法持续时间较短,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相关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10月1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法定最低罚款数额的50%,即罚款50000元。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被处罚

今年8月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天心区某公司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加油罐密闭性、加油机液阻、加油枪气液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抽查检测的加油罐密闭性、加油机液阻、加油枪气液比均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要求,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公司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后通过设备保养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维护并完成整改,已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复测结果均合格,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依据相关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11月3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法定最低罚款数额的50%,即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