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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竞价征求意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5-12-24 2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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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关于广西竞价征求意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最新消息:12月23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表示,适用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即全容量并网

12月23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件表示,适用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即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新能源项目全容量规模,以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装机容量为准。

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中的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原则上按照光伏、海上风电、其他风电等技术类型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

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

执行期限12年。

竞价上限,考虑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竞价下限,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后续适时取消下限。

11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明确首次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上限暂定为0.36元/千瓦时,竞价下限暂定为0.131元/千瓦时

首次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衔接2024年新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按照全区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30%确定。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