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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重启项目审批超预期 核电行业发展步入春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8 16:01:0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9


一、核电重启项目审批超预期

自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以来,核电新增项目审批紧锣密鼓速度超出预期。距离红沿河5、6号机组审批仅有月余,福清即落地,审批速度超过2010年度。2014年5月16日,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发改委、能源局、环保部于3月24日印发的《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2015年、2017年核电在运装机分别为40GW、50GW;在建装机分别为18GW、30GW。根据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设定目标,到2020年,我国计划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GW,在建容量达到30GW以上。若以每台机组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推算,预计2020年前我国平均每年将有6台机组开工建设,高峰时段预计将同时在建约40台机组。在2002-2014期间,我国已有20座新核反应堆完成建造并投入运营,到2015年中期,大约有30座新反应堆投入建设。这其中包括世界上首次投入运营的西屋AP1000机组和高温冷气核电厂,在三年之内,有更多的核电厂将投入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待核准建设核电站多数集中在内陆地区。其中,河北海清一期审批与建设表明最后一个无核省份的消失,我国将在未来进入全国核电均匀分布的阶段。据统计,我国内陆核电储备厂址可容纳装机容量高达2亿多千瓦,远高于沿海厂址。目前,内陆核电先锋项目都是AP1000堆型,预计下半年AP1000技术难点突破后会加速发展。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调查,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最新规范和标准相接轨的核安全法规与标准体系。而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法规和标准一致,但充分考虑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对环境、当地生态系统和公众影响,内陆核电厂的放射性液体流出物排放要求比沿海核电厂更严格。预计十三五初期内陆核电项目即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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