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
节能效益核算还需标准化
一方省钱避风险,一方获得利润和奖励。如此“双赢”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却并不理想。据了解,国家财政下拨的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每年都有结余。
“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节能测量及效益核算方式是关键,实际操作当中,业主单位要求节能服务公司承诺达到一定的节能效果。因此,对于合作双方如何核定最后的节能效果,是核心问题,也是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总工李忠奎举例说,比如有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隧道照明进行LED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节能服务公司要求从每个灯节省的电费中提取利润,但高速公路公司认为,通过合理管理,隧道平时照明只需要开部分灯,所以节省的电费不应该按照所有灯计算,于是分歧就产生了。所以李忠奎建议,尽快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和标准,切实为交通节能减排项目准入、建设运行、监督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加速合同能源管理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同时,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业主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意见分歧,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目前交通运输行业计量和监测等能源管理能力较为薄弱。交通运输工具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升级工程、交通运输工具在线能耗监测数据校核、交通运输节能在线监测服务平台等工程尚未完成,使得交通运输业的能耗尚未做到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影响了能源消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专家建议,一方面要促进企业开展能耗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另一方面要针对交通领域除电能以外的汽柴油、天然气制定业内公认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普适性的节能量核算技术准则,为用能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国家到地方政府出台的奖励补贴政策,税收减免机制大部分针对节能服务公司,对于用能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特别缺少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奖励激励政策,应出台政策对用能方也进行奖励提高其积极性。
案例
北京地铁年节电两千多万度
“十二五”期间,北京地铁运营公司累计实施了10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更换使用LED绿色照明10万支,对18座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进行节能优化,实现年节电2580万度。其中,LED绿色照明节电率达到50%以上,空调系统改造后节电率达到30%。2013至2014年度实施的LED照明改造,分别纳入北京市科委《地铁LED照明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科技部《地铁用模块化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示范工程。
据北京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应用合同能源管理,该公司在项目规划上,坚持先试点,总结改进后再扩大推广实施的循序渐进发展模式。在项目实施阶段采取第三方抽样检测、现场监理等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在项目节能量计量、审核上力求严谨,严格现场加表计量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节能量审核。在开展试点项目的同时,通过实践总结,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业务流程,为节能机制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注重加强与北京促进会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行业协会、公共服务平台的交流与合作,在节能技术、产品等各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以及与综合能力强,在行业内有良好业绩和影响力的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直接合作。
据介绍,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为用能单位节能技改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且项目的实施对用能单位而言基本上是零风险,通过全面的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实现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赢,今后仍是地铁公司实施节能技改的重要应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