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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分享收益 清远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6 10:01:0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1


     7月30日,清远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项目改造后在路面照度、照度均匀度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

  据了解,该项目是迄今为止全省单个规模最大的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也是广东省印发《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以来,第一个公开招标的城市路灯LED改造项目。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历经1年多时间完成项目改造。项目范围东至源潭镇,南至银盏、西至石角、北至清新,共安装223条道路的LED路灯4.7万盏,项目节电率超过50%,每年节约电量2000多万千瓦时,相当于5万户家庭一年的照明用电量。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南网能源公司负责资金投入、建设、管理和服务,节能效益分享期8年,节省的电费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LED推广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

  2012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召开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省在公共照明领域全面推广普及LED照明产品工作,并发布了《广东省推广使用LED产品照明实施方案》,副省长刘志庚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出席会议并讲话。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广东3年内普及LED公共照明,珠三角地区2013年底完成,粤东西北地区2014年前普及LED公共照明。

  清远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5月31日立即召开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今后3年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产品的任务要求及保障措施,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清远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责任书》,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

  随后,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成立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确保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的日常工作。2012年11月,清远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清远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

  据了解,为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促进节能减排,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清远制定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了目标任务:

  一是三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方案指出,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即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从2012年6月1日起,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在3年内即到2014年底前实施分期分批改造完成。

  二是加快普及社会LED照明。以3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推广步伐,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

  三是统筹城乡推广应用。在应用示范项目安排中,充分照顾农村的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地区示范项目,引导带动LED照明产品应用工程向农村地区覆盖。

  四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通过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程的实施,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

    
 
关键词: 产品 路灯 钠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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