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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行EMC模式 促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7 15:24:3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20


  近日,重庆市印发《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预计今明两年内,该市将有4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使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下降30%以上。

  《办法》指出,示范项目应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等公共建筑,实施改造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节能改造过程中,对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目标的项目可申报示范项目。

  据了解,重庆市鼓励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此外,《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示范申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抓好示范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高效地推进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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