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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市场“叫好不叫座” 多重问题如何“对症下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30 16:05:0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7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手段,已在我国试点多年。近期在重庆、福建等多地调研发现,近年来多省积极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成效初显,但仍存在交易冷清、市场化程度低、价格机制不完善等方面问题。

  专家建议,破解排污权交易叫好不叫座难题,需要从加强立法保障、强化执法监管、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形成合理价格机制等方面对症下药,彻底扭转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

  从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批复了天津、河北、内蒙古、重庆、江苏、浙江、陕西等11个省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旨在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促进减排。据采访了解到,近年全国排污权交易工作加速推进,重庆、福建、湖北、贵州等多地发文推动排污权交易工作。

  企业参与热情不高

  在福建省三明市,据了解到,企业的排污权交易参与度有待提高。“三明排污权交易虽涉及到几十家企业,但单次成交额度不高,一些企业参与热情不高。”三明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福建环保部门数据显示,从2014年9月首次实现排污权交易以来,截至去年10月底,福建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498笔,总金额1.05亿元。2015年前十个月成交458笔,成交金额8710多万元,其中三明市交易额为2532万元,居全省首位。

  我国各地对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工作加速推进。2014年,福建发布了省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文件,规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卫介绍说,重庆市在2009年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2015年出台实施方案,确定全市所有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还组建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作为专门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平台。

  然而调研发现,随着各地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的推进,排污权交易量有所增加,但仍存在交易市场冷清,企业购买意愿不强等问题。上海、北京、天津于2008年先后建立了环境交易平台,截止到去年底,北京、上海并没有排污权交易,而天津排污权交易同样寥寥无几。

  陈卫说:“截至去年10月份,重庆排污权累计交易总额达1.6亿元,但排污权交易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阶段,整个二级市场活力不足。”

  在重庆、湖北一些环保部门看来,排污权交易的指标多以取缔关闭污染企业取得的污染物削减量为主,真正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污染治理腾出的排污指标余量则很少,所以交易规模总体较小且市场化程度不高。

  “很多地方的排污权交易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行为,而是在环保部门协调下进行的,行政色彩浓。”湖北省宜昌市一位基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直言。

  多重原因导致交易遇冷

  首先,在一些环保专家看来,法律约束不足导致企业违法排污成本低是排污权遇冷的首要原因。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教授认为,排污权成交量不大的主因是需求量不足。“企业超量排污,主动购买排污权的意愿并不强。这主要因为企业违法排污难以被有效监管。”

  黄辉建议,要真正倒逼企业走正规路径排污,还需在法律执行上加大力度。

  其次,排污总量控制不到位也是排污权遇冷的重要原因。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认为,排污权交易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总量控制合理,也就是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每个企业都分配到一定量的排污权。但在实践中,总量的控制往往被放宽,一开始就给企业发放了较多的配额,这样企业一般不会有排放上的缺口,也就失去了参与的主动性。

    
 
关键词: 企业 重庆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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