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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拟用两年整治长江经济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30 20:06:2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86


   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已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据悉,环保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6-2017年)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田为勇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有三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在保护区边界是否依法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清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

  田为勇说,环保部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田为勇说,一方面强化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

  另一方面,强化落实省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他说,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清理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强督办和问责。 “环境保护部将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并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巡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田为勇说。

  他表示,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信息,包括水质状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方案等情况,定期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宣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媒体和群众参加执法检查,公开曝光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带,沿江九省二市聚集了我国近40%的经济总量,是继中国沿海经济带之后,最具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第二大经济带。

 
关键词: 饮用水 水源地 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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