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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大有可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1 20:03:0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00


  据了解,以往大多数企业比较注重在生产设备上的投入,一心只为提高生产效率,只有少数企业注意到并想要改变能耗过大的问题。然而这些企业因其对节能技术一知半解,根本无法保证企业的节能减排举措行之有效并达到预期效果。与此同时,节能服务公司虽然有心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改造,但却很难取得这些企业的信任。一家大型能耗企业的高层领导曾向笔者表示:“节能减排一直也是我们自身很注重的事,但是毕竟隔行如隔山,对于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也是一知半解。我们曾想过找相关的节能服务公司来操作,但是考虑到费用过高,而效果又不可预见,就一直耽搁了下来……”该领导的担忧是众多能耗企业共有的忧虑,因为顾及费用和效果,很多企业都对节能改造望而却步,这也使节能服务公司有心无力。

  “辽宁省节能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无疑为这些有节能需求的企业和提供节能服务的公司以及相关投资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对接平台。负责运营“辽宁省节能公共服务平台”的一家知名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以前的节能服务公司服务模式不外乎两种:租赁设备和技术改造。无论哪种都是在能耗企业缴纳费用后才开始执行,让众多能耗企业很难承受节能带来的资金压力。而有了这一平台,服务模式就变了,先把设备和技术服务给能耗企业,让企业真正感觉到节能减排的益处,然后才从企业节约下来的生产成本中分成。让耗能企业在无需资本投入的情况下,享受节能带来的成本节约,同时,节能服务企业也获得了一部分服务收益,两者实现共赢。

  我国30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多数企业和城市发展方式都是处于高耗能阶段,所以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的节能服务代表机制,在当下转型期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青睐,并被公认为协助我国进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攻坚时期的重要市场化手段。

  当前节能服务企业资金压力大、社会认知度还不够,但成长空间巨大

  虽然合同能源管理前景如此广阔,但是前进道路上并非没有障碍。例如,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采取一次性先行投入,未来分享用能企业节能收益的经营模式,在企业前期项目履约过程中,需节能服务企业先行垫付设备及技术改造投入,因此资金来源是个不小的压力。我省一家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对笔者说:“我们是小微企业,一些银行动辄要给你几亿元,条件是你有什么东西给我抵押,这样矛盾就来了,像我们公司,除了这个1000多万元的办公楼,其他就没什么好抵押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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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 能源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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