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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七大煤企输血 流动贷款转中长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5 11:01:0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2


“黑金”优势不再,流动资金紧张,信用风险攀升。今年以来,山西省政府及监管部门为纾困煤炭企业,先为发债站台,后又重组信贷。

据财新记者确认,8月5日,在山西银监局三楼会议室,山西银行业支持省属煤炭集团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会议召开。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省发改委、省煤炭厅、省金融办负责人、省属七大煤企主要负责人及其债权人,均参加了会议。

建设银行山西分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山西银监局的思路是,针对七大煤企的存量4000亿元贷款,将其中原期限较短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组为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以进一步改善煤企的融资环境。因此,并不是4000亿元贷款全部重组,而是相当于流动性贷款“展期、续贷”。

山西省七大煤企是指,大同煤炭、山西焦煤集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潞安矿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晋能集团和阳泉煤业。

截至2015年末,山西七大煤企总负债近1.1万亿元,其中流动负债近6800亿元。这七大煤企在山西省所有金融机构的存量银行贷款余额是4000亿元,其中建行为213亿元左右。

这一做法,是延续此前山西银监局的思路。财新记者获悉,6月20日,山西银监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支持省属煤炭集团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煤炭产业项目属性和生产经营周期,设立开办省属煤炭集团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期限3年至5年,支持实施智能化改造、产品升级和转型发展。”

建行是支持山西煤企的典型。建行山西分行行长尚朝辉在会上介绍,已牵头成立对焦煤集团的债委会,包括8家债权金融机构。债委会在信贷支持方面建立“共进共退、联合授信、集体会商、形成合力”的联合机制,对焦煤集团的到期债务重组为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

据尚朝辉介绍,各债权行准备向各自总行申请政策,以落实焦煤集团本部的129.5亿元银行债务重组的政策。这包括,63.5亿元贷款到期后,全部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66亿元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接续理财产品,或者转为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

在2016年上半年,建行已经对焦煤集团到期的1.8亿元贷款进行续贷,并新增2.45亿元贷款及5亿元的理财产品,贷款全部转为转型升级中长期专项贷款。目前,焦煤集团在建行综合授信额度达到184亿元,是该行总行战略级客户。

此外,尚朝辉介绍,截至2016年6月末,该行承销山西煤炭企业债券51亿元,新增35亿元,去年以来为煤炭企业新增融资租赁款71.5亿元,平均期限也是3年至5年。

除焦煤集团外,2015年建行山西分行完成煤炭行业转续贷265笔,涉贷金额240亿元;2016年1月-6月,完成转续贷137笔,涉贷金额109亿元。

另一位大行人士则对财新记者表示,这一政策落实也有难度。目前各家行也仅仅是摸底调查客户转中长期贷款的需求,这种事不是省里决定就能完全执行下去的,还需要各家总行从流程上、制度上去审核批准。

除了信贷支持,山西省政府还为山西煤企债券“打包票”。7月13日,山西省属七大煤炭集团由主管金融的副省长王一新亲自带队,集体赴京举行煤炭专题推介会。

王一新表示,希望优质煤企的存量贷款能得到正常接续,发行的债券能够得到积极的认购。山西省政府和山西国资委已经建立起必要工作机制,确保七大国有煤企不发生债务违约。

5月中旬,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二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显示,2016年开展美锦集团“债转股”试点工作。

该《通知》表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转股、并购贷款、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支持煤炭企业重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杠杆率,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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