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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会不会是庞氏骗局?PPP在环保行业的意义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6 07:42:5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90


  2. 关于无限制的投资

  在PPP时代之前的投资,才是真正的无限制,那个时候,地方政府想做什么都可以通过发债来进行,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越往下级,坏账越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要么统一收,要么统一放,但一放就通胀,一收就滞涨。

  在PPP实施之后,中央政府对于投资从方向和力度两个维度,对地方政府做了明确限制:所有的项目都要入省库或者国家库,所以入库把地方政府的暗账变成了明胀;所有项目都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四条),所以我们看到的项目都只有两类,一类是重大基建,一类是重大民生;所有项目的都要在支出的10%红线之内银行才会在久期延长的情况下同意贷款,所以即使是符合方向的PPP项目,国家也在地方政府的投资力度上做了控制。

  如果说之前的地方投资是一匹野马,PPP相当于为这匹马套上了缰绳。一看到搞投资就说是无限制,这篇文章是在哗众取宠。

  3. 关于是否会爆掉

  庞氏骗局之所以会爆掉,除了是无源之水以外,还有一个特点是越往外层,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越弱,总有一个点,承受力低于维系力,然后骗*局爆掉。我们国家的PPP,如果一定要说他是庞氏骗局,他的实施对象是谁呢,是银行以及银行背后代表的国家,越往外层“骗”的层次越高,财务承受度也越高,所以最后是以国*运来赌PPP。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每一次能够以国*运对赌的行情都会是一波大行情。

  PPP这一放杠杆的形式,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实施主体,以银行和银行背后代表的国家为实施对象,在方向和力度上做了精准限制。到现在讨论的文章已经很多,但“PPP会不会是新庞氏”这篇文章还是会获得很多转载,说明大家对PPP的本质和其背后推演出的意义还没有很深的理解。

  二、PPP的三重意义

  PPP之前,所有的协议均直接发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政府有钱的时候,谈EPC和BT合同,即政府从银行贷款,发包给企业,项目属于政府。政府没钱的时候,谈BOT合同,企业去跟银行贷款,项目二三十年内属于企业。这两个合同怎么区分呢,其实很简单,有没有现金流,有现金流的项目,比如说一个水厂,可以给企业BOT,因为有现金流就可以跟银行申请贷款。没有现金流的项目怎么办,比如管网,可以政府来拥有,让企业去做工程(BT或EPC)。所以一般来讲,没有现金流的项目,都是归属到政府去做,有现金流的项目,可以归属到企业去做,基本上政府的环保/市政类项目就是这么划分的。而现在的话呢,我们看到海绵城市也好,黑臭河治理也好,管廊城市也好,统统没有现金流,这点是不可以狡辩的,没有现金流的项目应该政府去做,但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政府的财务杠杆放满了,不再具备从银行贷款的能力,而企业不可能拿这个河道治理的项目去跟银行申请BOT贷款,这个时候怎么办呢,使用PPP为手段产生SPV公司,政府跟SPV公司谈,SPV公司跟企业谈,政府跟企业之间不再发生直接的协议。所以SPV公司的出现产生了一个新的资金的流转渠道,产生新的流转渠道就产生了新的可贷款主体,这样钱就进来了,整个项目也得以启动。

  

图:PPP项目主体间资金流转模式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

  以上就是PPP的本质,以此本质进行逻辑推演,可以推演出三重意义。

    
 
关键词: 项目 政府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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