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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身陷新能源“骗补”漩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7 08:03:5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4


  2015年9月5日,成都车展开幕,全球106个汽车品牌在此展出,图为力帆汽车。 图/视觉中国

  近日,继五家新能源客车企业“骗补”被财政部对外披露之后,力帆乘用车成为首家被披露涉及新能源汽车“骗补”的乘用车企业。10月9日,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力帆乘用车近期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财政部对力帆乘用车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力帆“骗补”涉及1.14亿元

  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力帆乘用车近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处理决定》。根据该《处理决定》,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财政部决定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力帆股份称,财政部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及对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不影响力帆乘用车2016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销售后继续依法申请取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在短期内上述补贴拨付方式的调整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将可能导致对公司自2015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6719万元。

  根据力帆股份发布的8月产销快报显示,公司8月新能源汽车产量仅13辆,同比下降95%,销量也同比下滑了18%。有业内人士认为,深陷“骗补”漩涡或将使得力帆汽车的新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步履维艰。

  “骗补”车企开始陆续受罚

  力帆乘用车并非首家就“骗补”行为发布接受处罚公告的上市公司。10月1日,重庆恒通客车的母公司、上市公司西部资源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显示,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条件,共涉及金额2.83亿元。对此,财政部将追回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2.0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拟做出6236.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生产销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新能源车不予补助,并取消其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这意味着,恒通客车损失至少已达3.46亿元。

  事实上,存在“骗补”问题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已经开始陆续受到处罚。金龙汽车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显示,苏州金龙公司申报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亿元。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5.19亿元,并拟对苏州金龙公司做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60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苏州金龙公司整改情况并按程序重新予以审批。

  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经初步估计,该事项将直接减少公司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亿元,将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10月12日,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向苏州金龙提供借款5亿元,用于苏州金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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