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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大数据成为环保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6 08:03:1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4


整合资源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目前,基层环保部门信息化存在多头建设问题,比如“12369”环境投诉举报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属于环境监察系统投资建设和管理,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属于环境监测系统投资建设管理,机动车尾气监控系统属于污染物总量减排科室管理等。这种建设投入多渠道、软件开发多来源、数据应用多部门的现状亟待改变。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44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分为8大类,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农业部、交通运输部、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银联、全国工商联、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民网、百度、腾讯、京东等开展合作,在相关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基于大数据支撑进行建设的信用体系,对个人而言,不再单纯地用于金融经济活动中,而将成为“人品指标”普遍运用于升学、招聘、升职、社保等;对企业而言,除了提供最基础的征信报告以供其向银行贷款,还将全方位对其在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行为做出信用评级;对政府而言,不仅是对政府行政透明化的监督,更让政府通过新标准的数据监测和规律挖掘,有了预警防范的能力,可有效减少社会危机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十三五”期间,要在“数字环保”的架构下整合应用系统资源,对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连接整合,建立内网统一门户管理和信息服务,推进政务协同,建好用好一套完整的、功能齐备的环保综合办公系统,实现行业内各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数据交换,统一安全运维,避免重复建设。

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建立覆盖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数据库,加快建设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真正让环境数据“活”起来,实现多方信息资源共享,节约数据采集成本,提升数据资源价值。

互动参与解决“服务型机关”建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目前,我国有7亿网民,网络已成为群众意见表达的最大平台、热点难点问题的集散地。

环境保护电子政务作为环境信息化的重要领域之一,承担着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当这些新技术运用于企业的监管后,系统会把收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直观地判断出企业排放是否达标。点开云平台地图,点击关键点数值,还可以看到一个企业一天排放浓度变化的统计曲线图。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污染源企业的精准锁定,有效管理污染源企业。

对企业污染的全程化与远程化进行监管。要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为推行电子政务创造更好条件。只有通过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实现环境信息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才能从大量繁杂的信息中发现趋势、把握重点,使环境管理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各类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市场监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为民谋利、解民所忧,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规定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管理数据资源,推动系统整合互联和数据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完善制度标准和数据安全体系,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大数据应用平台、管理平台和大数据环保云平台架构,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推动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

同时,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对我们每个环保干部来说,不仅要经常到网上看看,“潜”到网民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愿,而且要及时“发声”,多和网民聊聊,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与群众互动中释疑解惑。要掌握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技能、网络特点、上网技巧和网言网语,多借助网络问政、问计、问需于网民。

以“互联网+”解决创新环保“新思维”问题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当前,新媒体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量。要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不仅让公众知道环保部门做了什么,也要让环保部门了解公众需要什么。

“十三五”期间,市、县区一级环保部门应全部健全完善官方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账号,推广手机APP应用程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理念和法治观念。

要以服务环境监管为中心,切实加强环境监测、污染监控、生态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应急、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核心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以核心业务信息化带动环境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要以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环境监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与环境管理业务的融合发展。环境领域是一个融合多种环境要素的领域,环境信息化建设应该统一运维,统一平台登录、统一平台建设、统一建设标准。不仅要能够及时提供空气质量预报、霾预警、水质、水污染源实时监控数据,还要将污染企业及污染物标注出来,供公众随时分享到社交平台,为环保部门督促排污企业整改提供依据,形成政府、公众和企业的良性互动,形成“千里眼”、“顺风耳”、“超视距”等监控新常态。

要逐步实现跨行业、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联动与资源共享,提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信息交换和数据综合利用能力,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在线监管这种实时全程、在线远程的监管模式,可以倒逼企业主动环境守法。利用污染源监控大数据,打造可视化、全程化、远程化平台,监管部门就能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公众舆论也能借助互联网对排污企业形成压力,督促其有效治污。

    
 
关键词: 数据 环境 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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