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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详查耕地污染 土壤修复产业前景广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9 12:04:1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9


“边生产、边治理”

即使按照农业部门目前的估算,我国仍有1.8亿亩重金属污染耕地。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吴龙华表示,土壤是有一定自净能力、可以自然修复的,这是在治理农田污染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今年初引起舆论轰动的常州外国语学校附近“毒地”事件,最后将该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不再是商业开发,对该地块的最后修复方案,就是采取了“监测自然修复”办法。

常外地块修复工程空气异味应急处置方案评审的专家组成员、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代静玉介绍,该地块覆盖粘土后已经隔绝了其他污染源,这块地上的污染物多为有机化合物,会慢慢降解、衰减,但是时间比较长,可能需要几十年。因此后续需要持续对土壤、空气和地下水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污染扩散,就要进行风险评估,再决定要不要采取修复等干预措施。代静玉表示,这种修复办法,美国等国家也采取过,当修复成本过高、而土地又不会开发成住宅、商业楼等会发生人体长时间风险暴露的项目。

遗憾的是,吴龙华认为,目前我国农田土壤污染防控技术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高效管理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而农田修复评价还没有开展过,比如大范围修复效果和效益,修复的经济性、安全性评价,我们国家做的还比较少。

而发改委设立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就是为了解决农田污染治理的一系列问题。吴龙华是该实验室的带头人。

吴龙华认为,我国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与高效修复需求强烈,现有技术亟须优化和集成示范;成套化适用技术少、成本高,资金投入过度依赖政府是制约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工程化与产业化的瓶颈。

郑顺安认为,耕地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更为重要。现在耕地污染治理是通过政府推进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措施和我国政府对农业的补贴一样,在WTO规则下是黄箱政策(指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WTO是要求参与国减少黄箱政策、多实用绿箱政策。“也就是要从‘要我治理’变成‘我要治理’。”

对于可以“安全利用”的耕地,郑顺安表示,治理原则是“边生产、边治理”,不能妨碍农业生产,不能让农业耕地闲置下来进行治理。

“由于耕地污染防治实施主体是农民,因此采取的技术必须简单可行,而且技术必须经济实用,这样才可以大面积应用。”郑顺安表示。

据了解,我国南方地区使用石灰降低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减少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富集是比较通用的基础措施。

  
 
关键词: 耕地 土壤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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