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节能减排资讯 > 正文

山西省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3 11:36:0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98


4.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我省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以能耗考核为手段,将能效先进指标作为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的审查红线,在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出台水泥和电力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实施50余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节能管理标准和节能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覆盖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标准体系。2011-2014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7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省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5.森林碳汇稳步增加

全省稳步推进造林绿化,每年造林400万亩以上,2011至2014年共完成造林1831万亩,苗木成活率85%以上;营造碳汇示范林4.5万亩,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全省碳汇计量工作有序开展,理论体系已基本确立,框架设置初步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282.4万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344.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呈稳步增加之势,碳汇能力不断提高。

6.能力建设成效明显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12年成立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组,并在省发改委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项工作。部分市、县理顺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或确定了专职负责人。2015年成立了由省内外著名院士、专家组成的“山西省低碳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开展。2011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晋政发〔2011〕19号),全面指导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3年1月印发了《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晋政发〔2012〕34号);2014年4月印发了《山西省低碳创新行动计划》(晋政发〔2014〕7号);2014年6月颁布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全省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有序推进。编制完成2005年和2010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启动2012年和2014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基本摸清全省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和排放量;开展我省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研究,形成《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确定了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主体名单,开展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温室气体站网建设,开展“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两期工程太原及大同等6个监测站的建设。

宣传培训积极推进。举办了碳排放考核、低碳试点推进、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等相关培训会;成功组织了2013、2014、2015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借助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举办低碳发展高峰论坛,紧扣低碳可持续发展主线,以“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为主题,吸引了19个国家和地区、国内22所高校、155个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参与低碳绿色发展国际交流合作。

7.试点示范有序推进

我省积极配合国家低碳试点工作开展,有序推动省内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了省级低碳市(县)、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工作,启动了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截至目前,晋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专项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太原、朔州2个省级低碳试点城市,祁县、万荣等13个省级低碳试点县(区)和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等5个试点园区建设进入重点推进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和《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要求,我省已编制完成《山西省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转型综改的攻坚时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低碳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面临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

1.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快速增长的压力持续存在

“十二五”期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氧化碳排放量从2010年的4亿吨左右增加到2014年的5亿吨左右,增长约25%。“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但基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和发展不足的基本问题,经济发展仍将是重心。伴随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加、“一核一圈三群”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预计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达到6亿吨左右。

2.高碳产业发展目标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难度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是我省传统的高碳产业。据我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和《焦化、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等五个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十三五”期间,煤炭、电力等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在不断提升减排水平的同时,仍将大力发展。其中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将达到9亿吨标准煤,较2014年生产总量高出25%,原煤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2-1.4亿千瓦,比现有发电装机容量6016万千瓦翻一番;2017年电解铝产能将提高到200万吨,铝加工提高到500万吨。温室气体重点排放行业的大力发展,势必带来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将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刚性约束产生冲突。

3.改变煤炭主体能源的地位难度大

随着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煤炭在我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略有下降,但仍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9%左右。电力、钢铁、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仍将是我省“十三五”期间的主导行业;与发达省份电力需求相比,我省人均消费电量还有很大差距,电力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电力供应的增加会带动以火电为主的煤炭资源消费量增加。另外由于资源禀赋、经济、技术等多方因素制约,短期内可再生能源对煤炭的替代作用仍然较弱。因此,“十三五”期间,煤炭在我省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还难以被取代。

4.科技创新基础难以支撑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需求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支撑。2014年,我省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0%,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仅占5.43%,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62%;全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20家,仅占全国总数的0.66%,在中部六省处于末位。科研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普遍存在“重引进、轻消化”现象,产业化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培育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支撑全省低碳发展。

5.分散的行政资源尚未形成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合力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环保、林业等多个领域。多数职能部门尚未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在政策制定、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未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纳入。分散在各部门尚未有效整合的行政资源,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合力,制约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推进的深度与广度。

  6  7  8  9    
 
关键词: 太阳能 低碳 排放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压力骤增 能源管理体系百科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状况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