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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家的支持 焚烧发电我们还担忧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4 15:37:5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48


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邻避效应”和群体事件,有些人甚至别有用心,利用普通民众对行业知识的不知情、不了解,通过网络、媒体等大肆“妖魔化”垃圾焚烧发电,而实际上,“垃圾发电”从国外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至今大约70年以来,从处理技术、工艺、设备到渗沥液、烟气、灰、渣等的治理水平,都已经实现了可控在控的基本目标,为解决各地“垃圾围城无地可埋”、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目标提供了一种切实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我们国家正是基于该领域方案和技术的成熟性与可靠性,从新世纪以来到现在,连续16年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甚至从发电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提倡和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解决传统的“露天填埋”带给人类和生态的环境危害。本文针对国家的政策进行梳理,供大家参考。

中电新能源——海口环保发电一期项目

2000年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列入目录,拉开了国家鼓励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的序幕。

2000年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首次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1年做了第一次修订,2014年做了第二次修订,目前执行的版本为2014年修订后的GB18485-2014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厂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的污染控制等。

2001年

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批准发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首次规范了建设规模、生产线数量、选址要求、总图布置、工艺与装备、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期等。

2002年

国家建设部批准发布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年,针对该规范进行了较大修订,目前执行的版本为修订的后的CJJ-2009。

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鼓励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中电新能源——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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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质 发电 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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