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二
统一管理才能长效
“不管是哪种方式,一定要特别注意新设立的流域环境管理部门和现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衔接问题。”吴青表示。
设置新的管理机构,目的是解决流域环境管理中责权不明等问题。吴青认为,首先应该从法律角度突破。要制定类似《长江法》的相关法律,依法全面系统地对流域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管理体制作出规定。
“一定要明确新机构的职能、权力和责任,也要明确其和现有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这样才能够切实保护和管理整个流域的水环境。”吴青说。
整合现有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职权,建立统一的流域监管机构,势必会削弱目前相关部门的职能。能否摒弃部门利益,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
“要从国家层面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潘碧灵表示,不能从部门利益角度看问题,而要从全局出发。同时,他也表示,不管以哪种方式成立统一的流域监管机构,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和改善整个流域的环境质量。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的模式是比较理想的。”钟勤建表示,实现全流域的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协调统一问题,除了环境监管和执法要设立统一机构,涉及流域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准入标准等工作,也需要更全面、统一的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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