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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补贴岂可错上加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12:38: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2


最后,取消补贴上限会扩大造假空间,加大监管难度。

正如该提案所说,发改委2012年颁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是为了“杜绝个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该提案仅说明目前多数焚烧厂能依靠垃圾本身热值进行焚烧发电,而无需掺烧化石燃料,每吨垃圾发电量就能超过280千瓦时;却没有给出任何证据表明掺烧化石燃料骗取补贴的现象,已经得到遏制。相反,垃圾焚烧厂的运作存在大量环境违规、信息不公开行为,且得不到有效监管。如何能保证在取消或提高补贴上限的情况下,焚烧厂不是依靠弄虚作假、而是依靠技术进步来获得补贴?造假有了动机,监管难度也必然随之加大。

因此,我们建议,在取消对垃圾焚烧行业现有过度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将节省下来的补贴额度用于真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真正做到垃圾焚烧厂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公众加强监督等手段,遏制掺烧化石燃料、违规排放废气和飞灰等弄虚作假行为,使焚烧厂依法依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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