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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 年远景目标【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3 15:32:3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405


四、重点工程

为确保完成规划目标,“十三五”安排核安全改进、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核安保与反恐升级、核事故应急保障、核安全科技创新、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6 项重点工程,通过重点工程实施有效推进规划重点任务落实。

(一)核安全改进工程

开展技术升级、工程改造等重大项目,排除安全隐患,持续提高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等核设施的安全水平,保障核安全。

专栏1 核安全改进工程

1.核电厂安全改进,包括开展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安全改进行动计划长期项目,开展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乏燃料水池、冷源安全、应急电源、安注系统、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等安全改进;在核岛厂房控制区增加视频监视系统。

2.秦山320MW 机组许可证延续评估,包括评估执照基准变化对机组安全状况的影响,开展系统、设备及重要零部件时限老化分析和整体性评估,开展机组安全改进。

3.研究堆安全改进,包括中国先进研究堆安全棒驱动机构改造及其他辅助系统安全改造、中国实验快堆辐射防护系统升级改造,高通量工程试验堆、岷江试验堆、中国脉冲堆等研究堆老化系统设备技术改造。

4.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改进,包括部分燃料元件制造设施、铀浓缩工程辅助配套等设施鉴定、评估及加固改造。

(二)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

推进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开展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建设,对关停的铀地质勘探设施与铀矿冶设施实施退役治理。

专栏2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

1.早期核设施退役,包括重点单位早期反应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科研设施、三废处理等设施的退役。

2.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包括高、中、低放废液处理设施的建设,放射性固体废物压缩减容、焚烧、暂存能力建设。

3.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包括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西北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扩建;新建成的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废物接收检测能力建设;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建设。

4.铀矿冶设施和铀地质勘探设施退役治理,包括完成部分关停的铀矿冶设施退役治理和环境恢复,安全关闭部分铀矿冶设施,及时启动退役治理;开展铀矿地质勘探矿床(点)的退役治理和环境恢复。

(三)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

对已运行核设施开展实物保护安全性能评价,推进核设施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实物保护系统升级和改造,提升设施核安保水平。

专栏3 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

1.核电厂实物保护改造,包括部分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整体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门禁等出入口控制改造,增加入侵探测和生物智能识别系统、低空飞行物管控工具和设备、海面探测系统设备。

2.核电厂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包括建立核电厂网络安全实验室,搭建核电厂工控系统测试平台,配备核电厂网络安全监控工具,开展网络计算机关键系统技术控制措施研究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3.研究堆实物保护改造,包括重点单位实物保护系统运行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单位实物保护系统工程改造。

4.核燃料循环设施实物保护改造,包括部分核燃料循环设施实物保护系统改造、核安全监控体系升级改造和整体安保能力建设。

5.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实物保护系统升级改造,包括部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对个别地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开展清库。

6.高浓铀研究堆低浓化改造,包括对部分研究堆开展低浓化改造,协助相关国家开展低浓铀改造。

(四)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

按照国家三级应急体系,通过加强国家、省级和重点核设施单位核事故应急和支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水平,有效应对核事故。

专栏4 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

1.国家核事故应急救(支)援体系建设,包括国家核事故应急救援队能力建设;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阳江)、山东烟台3 个支援基地建设,核电培训、物资储备和技术支持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运输车辆、信息通讯、运行维修、远程遥控、辐射监测与防护、后勤保障等设备;国家级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中心和救援分队建设,各支力量达到相应能力要求。

2.边境及周边地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在边境及周边地区配置固定及可移动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前沿中心实验室和后方实验室,研究布设水体辐射自动监测站,加强无人机辐射应急航测能力建设,研发针对核试验的多尺度放射性后果评价系统。

3.省级应急能力建设,包括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广西、辽宁、山东、海南等各核电省份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建设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省级核应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配备现场医学救援装备。

4.重点单位和核电集团公司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各核电集团公司和重点单位核事故应急能力、指挥协调、技术支持、救援分队等能力建设,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及装备。

(五)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核电厂严重事故、设备材料老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提升核安全水平的科研攻关,建立一批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专栏5 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

1.严重事故分析研究,对典型严重事故开展风险评估,对严重事故分析工具、应对措施开展试验验证。

2.设备材料老化评估及许可证延续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评估模型,评估长期工况下设备材料老化行为,建立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延续论证技术体系。

3.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技术研究,制定适用于我国监管要求的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框架,制定具体行动实施程序,开发数据库平台。

4.新型反应堆安全评价验证研究,对加速器驱动次临界洁净核能系统、模块化小堆、示范钠冷快堆、高温堆、浮式反应堆等建立安全评价验证模型,开展安全评价技术研究。

5.安全分析软件研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先进压水堆安全分析核心软件,建立核安全分析软件评价数据库、综合计算分析应用平台。

6.非能动安全技术研究,对核电厂重要非能动安全系统开展非能动机理、设计优化和试验验证等研究工作,提升核电厂非能动系统安全性。

7.数字化仪控系统失效模式和可靠性研究,开展数字化仪控系统失效机理和故障模式等研究,建立数字化仪控系统安全评估框架和模型,完善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安全评估。

8.核电厂网络安全研究,开展核电厂工业控制系统等级保护和测评要求、安全评估标准和规范研究,构建核电厂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和信息安全监控管理与运维体系平台。

9.内陆核电安全技术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研究,开展内陆核电安全目标、机组放射性废液处理与监测、大气扩散规律和冷却塔等重要系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场外应急技术、流域环境容量等研究,建立内陆核电厂大气、水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计算方法和模型。

10.应急去污洗消技术研究,开展放射性去污剂配方及适应性实验研究,研发应急去污洗消系统,研究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方法。

11.放射性废物中等深度和近地表处置技术研究,开展中低放废物分类及处置技术路线研究,开展中等深度处置安全技术路线和目标研究,建立中等深度处置设施安全分析技术体系和平台。开展岩洞近地表处置技术研究。

12.高放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究,重点突破高放废液玻璃固化技术,开发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多屏障系统安全性能评价模型和计算软件,开展多屏障系统安全性能验证。

(六)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国家、省、地级市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核安全审评、监督、监测能力,构建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平台,不断提升我国核安全监管水平。

专栏6 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包括建设压水堆安全性技术试验平台、核安全监控预警与应急响应平台、核安全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核电厂运行安全仿真分析技术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验证实验室、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实验室。

2.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包括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对接近运行寿期、设备老化的自动监测站进行系统优化和升级改造;对5家重点核设施单位共21

个国控点位的外围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进行升级;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覆盖重点监管的核设施周边地区、边境及其他敏感地区。

3.中央和地方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括全国6 个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2 个技术支持中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大规模样品实验室分析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以及信息汇总和评价能力;补齐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地市级快速应急监测系统,有核电省份事故早期预警及污染区快速划定能力建设,重点地市开展区域性监测分析实验室建设。

4.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基础能力建设,包括全国6 个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执法装备配备、人员培训。监督站业务用房、华东地区核电模拟机控制室及其配套设施等相关能力建设。

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包括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具体涵盖核技术利用网络化监督检查系统、放射性药品进出口及转让业务系统、核技术利用经验反馈系统开发;建立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实时跟踪监控平台;建立全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活动中放射性废物产生、处理、贮存和处置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6.海洋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包括在我国沿海核电厂附近海域建设辐射监测系统,完善海洋辐射监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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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电 放射性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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