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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垃圾焚烧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 “垃圾围城”难题亟需法律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1 15:33: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87


垃圾数量增加迅速、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没有取得突破、垃圾焚烧比例偏低、设施建设滞后……尽管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国当前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仍存在不少问题。

近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第6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言献策。一些委员建议,在通过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焚烧比例、重视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注重科技创新和细化管理等措施的同时,还要通过立法的手段从源头进行治理,从而更好地解决当前遇到的难题,提升垃圾无害化治理的水平。

垃圾处理工作存共性问题

为了解我国垃圾处理工作的现状,今年3月下旬,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选择了在垃圾处理方面具有代表性,已探索出相关成功经验的广东、浙江、山东三省进行调研。同时,还委托河南、湖北、甘肃三省政协开展了协同调研。在深入社区、工厂、农村实地考察后,委员们看到了这些地方在垃圾处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也了解到了许多问题与困境。

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张基尧在代表调研组发言时指出,通过此次调研不难发现,我国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共性的问题,如垃圾分类缺乏相应法律支撑;垃圾处理机制亟待协调统一;城镇垃圾增量大但处理能力不足;回收网络日渐萎缩;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这些现象在调研中逐一显现出来。

与此同时,参与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也给出了以下相应的建议:应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法律,在试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建议把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可以将垃圾分类与处理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注重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一些委员指出,要多措并举来解决这些问题。

海洋垃圾八成来源于陆地

“海洋正在成为世界最巨大的垃圾场。”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吕彩霞指出,垃圾污染的表现在海上,根子却是在陆地,海洋垃圾中约80%来源于陆地。

“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在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吕彩霞说。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院钒研究所所长孙朝晖指出,我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尚无一部专门系统的法律规范,相关内容零散分布于一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法律,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权威。通过明确监管体系中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推进各司其职和联动治理,解决管理交叉和责任盲点。”孙朝晖建议。

“在试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环保教育法,把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张基尧同样建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同样认为,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随着环保意识的普及,大的、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分类回收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我国有必要以立法形式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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