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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煤炭电力总供给能力充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09:35:5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70


  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迎峰度夏电力煤炭供应专题会议。会议指出,虽然当前煤炭、电力供应存在结构性和时段性矛盾,但总的供给能力是充裕的,经过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可以有效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保证迎峰度夏形势的平稳有序。

  今年以来,宏观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态势,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6%,比5月份加快1.1个百分点,带动煤炭、电力需求明显增长。1~6月份电煤、电力消费同比分别增长8.2%、6.3%,为近几年最大增幅。特别是迎峰度夏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持续高温,受此影响,华北、西北2个区域电网和12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刷新纪录;7月13日全国用电峰值超出历史最高水平7个百分点,电煤日消耗达到555万吨,创夏季历史新高。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预案,统筹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各项工作,为经济稳中向好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电力方面,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努力增加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最大限度保障用电高峰负荷。加强需求侧管理,从供需两侧发力,做好电力供需平衡保障,全力确保民生用电不受影响。

  煤炭方面,一是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有序释放优质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以前开工建设的煤矿中,在增减挂钩、减量置换前提下,今年上半年已竣工达产新增产能9000万吨左右,下半年还有部分建设项目陆续投产,另外还将对部分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合计可新增产能约2~3亿吨,即使考虑去产能因素,也可净增有效产能约2亿吨左右。二是优化去产能的节奏和时序,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重点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妥善处理去产能与稳供应、调结构的关系,尽量做到不因去产能影响供应出现大的波动。三是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备忘录,促进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四是落实好中长期合同制度。各省(区、市)要细化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措施,完善合同履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促进煤炭供需基本盘的相对稳定。五是抓紧研究建立迎峰度夏度冬煤炭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企业制度。促进供应与需求的协调联动,有效应对高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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