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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16:31:4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583


三、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全面实施"系统治污、挂图作战"。广州市完成龙归二期等5座日处理能力共28.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并通水运行,完成石井河上游截污渠箱(均禾涌、夏茅涌)、石井河干流截污渠箱(石井河段),流域内新增污水管网230公里。深圳市完成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35万吨/日)、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和沙井、公明、燕川污水处理厂提高标准改造。佛山市完成150座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年度整治工程任务,完成《佛山市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年度任务。东莞市动工建设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推进简易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内河涌整治。茂名市完成茂南区等9个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完成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湛江市完成浅水镇、长岐镇、兰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动工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揭阳市启动建设普宁南径、麒麟、普宁三期污水处理厂,开展白坑湖下游等6条河涌整治工程。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对水污染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严格环保准入调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行动,重点推进造纸、焦化等十大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全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0家。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粤港双方共同认定第九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按计划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煤电机组(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内高污染锅炉,珠三角地区一并淘汰禁燃区外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锅炉。全省具备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关停供热区域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分散供热锅炉,全省集中供热量占供热总规模比例达到70%以上。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均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所有石化企业要完成VOCs综合整治并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率不低于60%,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应用无溶剂复合技术和设备,开展珠三角区域秋季臭氧削峰专项行动。(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十二)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加大在粤炼油企业升级改造力度,尽快在全省供应国Ⅵ车用燃油。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和跨地区电子执法处罚,全省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圳市2017年实现公交客运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全面实现纯电动化,珠三角其他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新生产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摸底调查和治理改造试点,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进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低硫燃油,加快岸电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轮胎式门式起重机的"油改电"工作,在珠三角地区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试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十三)强化生活源污染物减排。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2017年底前完成敏感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积极落实《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15个示范县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启动第二批整县推进镇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分类减量比例达5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十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环保疏浚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库,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内容,确保2017年底广州、深圳基本完成"十三五"整治任务,全省完成"十三五"60%以上整治任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的优惠贷款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投资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十五)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落实世界银行支持的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保护耕作试点增加到10个,建成传统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废弃物处理工程50个、试点养殖场5个。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实现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27%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省农业厅、环境保护厅)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六)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大力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对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开展试点园区专家挂点指导,全年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0家。对现有省循环经济工业园按照《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验收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等相关试点示范创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十七)推进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十三五"规划》,加大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研发应用城市污泥、餐厨(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技术与示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十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及装备研究开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全组份无害化清洁利用技术等。推进林业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的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利用化,农业主产大区分别建立1-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旧肥料袋等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启动种养结合高效生态循环养殖试点,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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