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力排放原单位大于0.63kg-CO2/kWh时,CO2/km排放量就会超过传统混合动力汽车。从环保角度出发,非但不适宜使用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尤其不适合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当电力排放原单位达到1.04kg-CO2/kWh时,纯电动汽车CO2排放原单位与传统汽油车相当,会给环境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图1 环保型新能源汽车的认定基准
这种评价方法,既可以作为对插电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CO2排放水平的评价基准,也可用以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评价。其存在的意义在于:是界定新能源汽车环保水平的分水岭。当然,该基准线可以随着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由政府或国际组织与时俱进加以修订。
图中标明以下国家电力CO2排放原单位分别为:法国0.08763 kg-CO2/kWh;巴西0.09840kg-CO2/kWh;加拿大0.22358kg-CO2/kWh;欧盟27国0.39295kg-CO2/kWh;日本0.44820kg-CO2/kWh;德国0.45788kg-CO2/kWh;英国0.53715kg-CO2/kWh;美国0.6129kg-CO2/kWh;中国0.8356kg-CO2/kWh;澳大利亚0.95253kg-CO2/kWh;印度1.27053kg-CO2/kWh(已越出边界)。
上述国家中,原子能发电约占80%、水力发电约占10%的法国,CO2排放原单位0.087 kg-CO2/kWh。水力发电约占80%、原子能发电约占3%的巴西,CO2排放原单位0.09840 kg-CO2/kWh。水力发电约占60%、原子能发电约占15%的加拿大,CO2排放原单位0.022 kg-CO2/kWh。显然,在这些国家推广电动汽车CO2排放量才会更低。
结论是:由于中国电网电力排放原单位高于0.63kg-CO2/kWh,所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不适合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即使推广使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也要看其燃料消耗与电耗的实际水平,是否能够等于或者小于典型混合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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