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充电设施建设)
附件 3-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201 年)
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附件 1 的分类填写。纯电动客车需填车长、Ekg、续驶里程;混合动力客车需填车长、续驶里程;
乘用车需填续驶里程;专用车、货车需填电池组容量。
附件 3-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201 年)
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附件 1 的分类填写。纯电动客车需填车长、Ekg、续驶里程;混合动力客车需填车长、续驶里程;乘用车需填续驶里程;专用车、货车需填电池组容量。
附件 3-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建设)
备注:设备采购成本包括配电设备、充换电设备、通讯设备、电缆(导线)购置费用等;其它成本包括站内设备安装、电缆(导线)施工、项目建设检测费及管理费等。
附件 4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评价指标说明
为更科学地评价纯电动汽车技术水平,特提出“单位载质量电能消耗量(Ekg)”指标,单位 Wh/km·kg,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如下:
E 表示电能消耗率,试验检测项。电动汽车 GB/T 18386《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试验中消耗的电能除以行驶里程所得的值,单位 Wh/km(乘用车、专用车采用工况法,客车采用 40km/h 等速法测试);
M 表示附加质量,车辆基本参数。GB/T 18386 检测试验中的所需附加质量,单位 kg,具体计算如下:
1.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或等于 180kg,附加质量=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 180kg,但小于 360kg,附加质量=180kg;
3.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或等于 360kg,附加质量=1/2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注:按 GB/T 3730.2《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中定义:最大允许装载质量=最大允许总质量-整车整备质量。
附件 5-1
5 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书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一、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规定据实提供。
二、享受苏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 5 年内不转让、不过户。
三、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及处罚。车牌号: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个人使用者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5-2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注:1.本表由已申报但尚未获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填列。
2.“申报补贴类型”应填列“购车补贴”或“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附件 6
2017 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情况表
地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