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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个充电桩“编织”充电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7 17:00:2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56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划意见及指南要求,大亚湾区制定《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大亚湾区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18座、充电桩951个,现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何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月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向区工贸局反映。

       《征求意见稿》指出,大亚湾区在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发展方面采用的是以点带面、辐射发展的理念:先建立示范区,再以示范区为基点,向其他区域辐射发展。

       以澳头、西区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3座、充电桩845个,以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4,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加强与惠城区、汕尾市、河源市等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以霞涌及中心区为新能源汽车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座、充电桩106个,以满足新增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6,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

       大亚湾区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重点将集中在公用设施建设方面,其中包括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和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

       公用设施建设方面,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在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为充换电设施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在政策支持上,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方面,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的申请、审核流程涉及部门的职责,简化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申请及审核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明确个人在私人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办理程序;明确企业及单位在本单位建设充换电设施时需要办理的申请、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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