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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货车限行重磅来袭!这些城市新能源车不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0 11:01:2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82
核心提示:2022年07月10日关于新一轮货车限行重磅来袭!这些城市新能源车不限行的最新消息:据公安部数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千万辆。近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各地也陆续出台各类补贴政策促消费,同时,在路权政策方面,各地方也


据公安部数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千万辆。近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各地也陆续出台各类补贴政策促消费,同时,在路权政策方面,各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提出在限行区域内,新能源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电车资源整理了八座城市新能源车不限行政策,下面一起来看看。

1.成都交警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渣土车、搅拌车不限行!

为应对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7月6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臭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臭氧重污染期间本市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2年7月6日零时起,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中心城区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中心城区是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2.成都新都区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货运车辆采取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在新都区部分道路及区域实施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通知指出,2022年7月1日起,禁止大、小型汽车号牌货运车辆在特定时间驶入以下规定的区域路段,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运车辆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3.成都彭州调整货运车辆限行区域 新能源货车不限行

2022年6月20日,彭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公告》,决定自2022年6月26日起,对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进行调整:全天24小时,重、中型货运车辆在限行区域内禁止通行,纯电动货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运汽车、燃料电池货运汽车不受限。

限行时间及区域:全天24小时,三环路(不含)以内所有道路;南部新城区域【彭郫路二段(不含)以东、南三环路二段(不含)以南、成彭高速(不含)以西】所有道路。

4.天津: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新能源车不限行

2022年5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2022年5月9日起实施。

《通告》中提出,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到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码的,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通行。

5.西安实行载货汽车限行措施,新能源车不受限制

2022年4月15日,为不同出行需求提供良好交通安全保障,全面提升绕城高速各类车辆交通出行效率,西安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限行区域是西安绕城高速全段,限行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7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20时。

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辆将受到交通管制,但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载货汽车不受限制。

6.重庆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新能源车不限行

2022年2月26日,为进一步缓解重庆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的通告》,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对汽车实施高峰时段错峰通行。

通告指出,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都须按照相应的规则实行错峰通行,但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其中指出,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不受错峰出行限制。

此通告自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施行。

7.开封市发布限行措施 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2022年2月8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2022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通告》提出,开封本地豫B籍机动车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机动车周二限行、3和8的机动车周三限行、4和9的机动车周四限行、5和0的机动车周五限行。

限行区域:东京大道(含)以南、一大街(含)以东、陇海铁路以北、劳动路(含)—重工路(含)向南延长线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周一至周五的8时至19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8.东莞市公安局: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规定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东莞市公安局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通告,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通告自2020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

新能源牌照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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