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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允许合规的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9 19:00:58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710
核心提示:2024年03月29日关于湖北黄冈:允许合规的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获悉,3月26日,湖北黄冈为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服务经济社会,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电车资源获悉,3月26日,湖北黄冈为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服务经济社会,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做事项通告。其中明确: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允许通行。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在城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服务经济社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允许通行。

二、其它中型及以上普通货车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用车单位、企业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个人在“交管12123”APP提前申请(咨询电话:0713-8482776),经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发布通告。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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