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网讯:固废网获悉,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全省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221家(废水、废气重点排污单位960家),1288个排放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有443家重点排污单位644个排放口纳入生态环境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考核。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发布数据,湖北省2018年1-1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5.18%,达到90%的考核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
2018年7月-11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了第三方检定巡查,结合生态环境部2018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考核情况,现将2018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
2018年,全省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221家(废水、废气重点排污单位960家),1288个排放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有443家重点排污单位644个排放口纳入生态环境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考核。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发布数据,湖北省2018年1-1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5.18%,达到90%的考核要求。
(二)检定巡查情况
2018年7月-11月,第三方技术单位共对全省17个市(州)540家重点排污单位725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开展了检定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715条,其中生态环境部门查实重大问题点位13个,立案查处重点排污单位2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部分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数据有效传输率未达到90%。荆门市和孝感市2018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分别为72.30%和88.75%,未达到生态环境部90%的考核要求。2018年全省共有28家重点排污单位34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详见附件1)。
(二)少数重点排污单位存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频发、超标报警不断的问题。经统计,2018年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按月上报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其中宜昌市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多次出现因设施故障造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详见附件2),存在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疏于管理、以非正常运行状态逃避监管的嫌疑。
(三)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存在问题:
1.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存在未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污染源排放口,未建设独立站房,未按要求配备给排水设施,空调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其中天门市、黄冈市和襄阳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性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50%、41%和41%。
2.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一是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老化,不能保证正常运行;二是部分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时有发生,超过48小时未修复故障,也未按规定更换备机或报送手动监测数据;三是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分析仪运行参数设置不规范。经统计,咸宁市、武汉市和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抽检存在以上三类情况的运行不正常率分别为81%、54%和40%。
3.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运行维护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未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工作,巡查、校准、校验频次及标准物质配备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维护台账不完整,记录不规范。二是部分第三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运维存在问题较多(详见附件3)。三是个别重点排污单位自主运维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如孝感市湖北永和安门业有限公司自主运维不规范,质控样测试结果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和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数据有效传输率不得低于90%,并按要求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二)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一是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对建设不规范的污染源排放口和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整改,对老化、长期故障的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更新。二是督促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设施尽快维修,确保在48小时内修复故障。要彻底排除故障隐患,杜绝设施反复维修后仍故障频发。三是要加大相关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力度,对故意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以自动监控设施故障为由故意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逃避监管以及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择优选择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一是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对不按照规范运维导致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运维单位择优进行更换。二是责令自主运维且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重点排污单位停止自主运维,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运维。三是对辖区内开展运维的运维单位进行定期清查,督促运维单位对不规范运维情况进行整改,并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运维单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向全省通报,并对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备案资格。
附件:
1.2018年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控点位清单
2.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设施多次出现故障清单
3.第三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存在主要问题清单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2018年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控点位清单
附件2
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设施多次出现故障清单
附件3
第三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单位存在主要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