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情况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3 09:01:20   浏览次数:127
核心提示:2022年05月13日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情况的公示的最新消息: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2〕58号)有关要求,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


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2〕58号)有关要求,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我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和履约工作,现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7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