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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拟对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提供扶持资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30 20:32:3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79
核心提示:2020年09月30日关于佛山市拟对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提供扶持资金的最新消息:  佛山拟对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提供扶持资金,运输、物流、快递企业使用氢能源货运车辆,最高可获22万元补贴。9月23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佛山市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


  佛山拟对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提供扶持资金,运输、物流、快递企业使用氢能源货运车辆,最高可获22万元补贴。9月23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佛山市城市物流配送氢能源货运车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办法》提出,专项运营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佛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采用氢能源货运车辆从事城市物流配送业务。根据《办法》,鼓励承担城市物流配送的运输、物流、快递企业使用氢能源货运车辆,以需求带动加氢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推行以氢能源货运车辆为主的城市物流配送,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同时,实行以政府政策引领、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模式,构建企业自负盈亏、政府合理补贴的车辆使用政策扶持体系。

  《办法》对作为扶持对象的氢能源货运车辆做出了一系列条件要求,包括自车辆购置以来一直实际用于佛山市城市物流配送;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管平台等。

  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氢能源货运车辆,原则上对自车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申报通知规定时间止,车辆行驶里程在2万至10万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2.2元/公里(计算公式为:车辆补贴金额=2.2元/公里×核准的行驶里程数);车辆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按最高22万元给予补贴。

  《办法》还明确,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交通运输、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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