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节能减排资讯 > 正文

“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5 22:08:0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5


  17、支持回收行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责任部门:商务部。完成时限:按年度持续推进)

  18、选择部分特定产品,支持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推动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审核评价标准中纳入有关指标要求。(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完成时限:2016 年11 月)

  19、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将回收平台共建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鼓励支持方向。(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完成时限:2016 年9 月)

  20、完善报废汽车旧件、二手件、再制造旧件、再制造产品等的相关标准,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汽车维修系统、“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理系统的标准规范和互联互通。推动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旧件回收、再制造品、汽车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保监会。完成时限:2017 年底完善标准制定,2018 年起逐步实现互联互通)

  21、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切入点,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完成时限:2016 年选择部分区域)

  22、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完成时限:2016 年底前完成)

  23、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选择开展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较好的地区,进行经验总结并向全国进行推广。(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完成时限:2016 年底前完成)

  24、利用“节能周”、“低碳日”等平台,依托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分类回收的必要性和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完成时限:按年度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互联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分解工作的牵头部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应当明确一名司局级同志负责总体牵头,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具体落实。

  (二)细化分解任务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订涉及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细化工作方案的工作进度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司局、处室、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牵头部门要对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并于每年1 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重要情况向“互联网+”部际联席会议汇报。

  
 
关键词: 时限 责任 部门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压力骤增 能源管理体系百科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状况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