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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监察垂改对地方各级相关利益群体有何影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1 13:51:33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62


   7月22日,《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深改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指出,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目的是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注意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

  近日,随着《意见》获得中央深改组的通过,一直困扰着广大环境监测监察系统同僚们的垂改问题又一次甚嚣尘上。在征求了地方意见之后,关乎垂改最具指导意义的文件终于获得中央批准,标志着环境监测监察垂改工作真正要到了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了。虽然《意见》并没有公开发布,不过其获得中央批准,表明关于垂改的路线问题已经尘埃落定,之前大家的种种热切讨论,也已经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了。那么,《意见》中都写了什么?垂改真正要往哪条路上走,改革对地方各级相关利益群体及环境管理体系都会起到哪些实质的效用,又会产生哪些具体的问题?相信系统内的同僚们心里又会冒出一连串的问号了。那么威先生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读一下。

  说是解读,但威先生手里也并没有《意见》的具体内容,甚至连之前的征求意见稿都没有见过。但其实仔细研究下新华社的新闻通稿,还是可以发现一些端倪的。本次新闻稿中爆出的内容虽然不多,但信息很丰富,尤其是明确了垂改的关键路线问题。

  “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

  新闻稿中首次提出垂改的目的。虽然用词看起来简单,都是四字排比,似乎也没有什么新意,甚至有点老调重弹的感觉。不过仔细品酌,会发现其中内含深意。

  首当其冲的是“条块结合”。

  在之前威先生的解读中也给大家介绍过,在《十三五规划说明》中,对现行的环保管理体制也用了四个字予以描述,“以块为主”。在规划提出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垂改以后,大家普遍都认为将会是“变块为条”的改革模式,即市、县两级都纳入垂直管理范围,《说明》也明确解释为“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但大家却忽略了其后“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的补充说明,仅简单的理解为市以下环保局同时垂改,双垂管理以加强地方环保部门的管理权威。这实际正是“条块结合”改革目的的来源,也是破解本次垂改何去何从的关键。其后的“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均是对此的补充和完善。

  那“条块结合”究竟作何解释?对垂改又究竟会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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