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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木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0 23:25:33   浏览次数:4255
核心提示:3月21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能源局在京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对规划院编制的《全国林木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评审。会议由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总工程师吴坚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梁志鹏副司长共同主持,来自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3月21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能源局在京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对规划院编制的《全国林木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评审。会议由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总工程师吴坚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梁志鹏副司长共同主持,来自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农业部规划院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编制组的汇报,规划院唐小平副院长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们对该《规划》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专家组认为:《规划》以现代林业建设为视角,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实现林业生物质能源对化石能源的部分替代为目标,结合我国能源林和可用于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林地的实际情况,在测算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可行,布局合理,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得当,重点项目针对性强,体现了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思想,提出了资源—技术—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规划院领导高度重视,规划编制组人员认真调研、咨询及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写。近期,规划编制组将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关键词: 生物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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