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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规划颁布在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8 20:57:1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901
核心提示: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形成文本,正进行最后的审批等待发布。与此同时,除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外,国家能源局还编制了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等各个专项“十二五”规划。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形成文本,正进行最后的审批等待发布。与此同时,除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外,国家能源局还编制了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等各个专项“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风电并网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将达到150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还将建设200个能源示范县和100个新能源城市。尽管如此,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初步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部分省市风电弃风达20%,“三北”一些风资源丰富的地区甚至达到30%。

  我国新能源尤其是风电、太阳能发电遭遇到电网送出和运行制约的问题,在我国北方一些地区,限电弃风比例达到20%。同时,分布式能源发电在并网运行和技术管理上也遇到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我国电力市场机制、运行机制、价格机制造成的。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梁志鹏表示,下一步我国将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发展机制,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建立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简单来说就是按各地电力的总消费量来规定可再生能源比例,并以此为标准对各方进行考核,从而建立可再生能源持续可靠的市场,带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此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在“2012天津风电产业创新论坛”上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额有电网、发电企业和地方省市三个主体,其中,以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以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将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责任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为促使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国家能源局透露下一步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此前表示,配额制没有非常可操作的方案,要做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需要更多的研究。

据了解,配额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框架,配额制或将规定发电企业在发电和电网企业在并网时都将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难在配额对象上,究竟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求使用多大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目前来看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CRESP项目是我国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开展的全球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项目。根据我国政府与全球环境基金和世界银行的合作协议,CRESP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GEF为项目一期实施提供4022万美元赠款。目前CRESP一期项目实施顺利结束,据初步评估,CRESP项目一期的实施带动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增长超过90亿元,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产值超过100亿元。全部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年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近35亿千瓦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碳计)约900万吨。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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