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行动: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
——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
——绿色信息行动: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燃煤锅炉综合提升工程:加快小型燃煤锅炉的整治,禁止新建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既有小型燃煤锅炉,将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
——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
——节地节水工程,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功能分区和重点耗能部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奠定节能工作坚实基础。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3000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评选200家能效领跑者;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完成600个示范项目。
——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及地市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