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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暂停核项目给地方政府应对环保事件的三大教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2 19:06:3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15


  更重要的是,当前科普往往用来应急。以江门核项目为例,公众大规模反对之后,政府、中核集团等有关人士才出面,回应公众关心的核安全问题,而后又部署针对企业负责人、学校教师和村民代表的宣讲会,到当地高校举办核知识讲座,等等。

  但是,据清华大学教师戴佳等在调研中询问当时参与报道的一线记者,宣讲和科普并没有那么成功,比如,一位清华大学的老教授,只是照着PPT念文案,且在提问解疑环节,由于听力不佳,交流沟通效果也不理想。

  说到底,科普效果还是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诚意有多大,以及各项工作的准备是否周密相关。

  所以,要想在抗议情绪之中改变公众认知,就更需要有足够公信力的知识生产机制。从公开报道的核项目纷争来看,目前并没有直接看到能够改变危局的知识力量。当然,也有调查显示,公众更相信专家的论述,只是,一旦抗议之势已起,专业解读还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可能就要打个问号。

  另外,目前各地新建项目的常见科普方式是带队参观已有核项目,不过,在实践中,参观往往止于官员或极少数公众,效果有限。

  从长远看,随着核知识的普及,公众的核恐慌会慢慢减弱,但是,未必就代表公众能够完全接受。近年来,因为日本福岛等事故,德意等国就爆发新一轮的核抗议行动,政府压力巨大,不得不“妥协”。

  第三,治理体系不能承受之重?

  连云港暂停核项目,类似事件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无奈”,也是“无能”——无论事前还是事后,政府几乎都无力适度舒缓或合理引导公众质疑。

  从行政过程看,公众看不到更无法参与决策,实为抗议的来源之一。重塑双方信任也要依靠坐实公众参与。保障更多利益相关主体充分参与,通过透明打消疑虑,正是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法治政府要求,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而且,公众参与应该是全过程的,有实质意义的,不能只是把公众参与作为决策的“花瓶”。

  显然,如何把握公众参与的节奏,主动权还是在政府一方。连云港市民的抗议原因之一就是,如此一项事关地方安全的项目,公众竟然一无所知,而政府则可能认为,当前还是选址前期,还没到公众参与的时候。

  从核项目公开和参与的相关立法来看,目前尚无明确完整的规定,厘定各方在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中的职责以及细化程序,使得公开和参与往往更取决于行政意志,缺乏预期。据媒体报道,法国核电比重超过70%,而且大都靠近生活密集区,法国核安全局的经验是“透明、再透明”,在信息完全公开后,企业和居民的互信反而加强。

  为了应对重大项目的社会风险,中央近年来重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作为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一部分。

  比如,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出台,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是指“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只不过,从已有实践看,“稳评”的作用也很有限,无法解决公众与政府对具体决策的认知差别。

  而且,面对同一事件,也存在利益分化,比如,涉及项目占地拆迁或者有税收实惠的区域内群体,则可能会支持。

  一个实例,2011年江西彭泽核项目经过有关安全、环境的评定报告获得批复并建设之后,2012年,与彭泽县一江之隔的安徽望江县,却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上级部门递交报告,恳请取消江西彭泽核项目。很显然,两个区域的利益协调,更为困难,治理难度更大。

  
 
关键词: 核电 项目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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