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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鼓励民企进入电网需立法确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22:12:40   来源:新能源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992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认为民企在发电机组、电厂规模、公司规模上不具优势,很难达到规模效益,同时,国企凭借着垄断性优势给民企发电厂施加很大压力,民营电厂发展步履维艰。但民企发电有诸多优势,民企能够更好掌握电力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电煤储量和发电量,灵活决定电力发展规模。很多企业都建立自己的电厂,自己发电供应自己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这说明电力成本是可以降低的,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电网供电有规模优势,成本应该更低,但却不如自备电厂的发电成本低,国企的经济效率可想而知。从这个角度看,也必须引进民企。

能源局发布的方案中提到,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虽然在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但在发电领域,因为并网问题,民企除了自用电,向电网售电的大多步履维艰。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电网供电有规模优势,成本应该更低,但却不如自备电厂的发电成本低,国企的经济效率可想而知。在这个层面,也必须引入私企。

电监会允许民企进入电力企业,而国家能源局走得更远,允许民企进入一直被认为是铁板一块的电网业务。不过能源局的条文也语焉不详,仅提了一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而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电监会的政策,还是能源局针对新36条出的方案,短期内没有实际意义,没有一整套透明的完美的体制,民企不敢贸然进入,政府对民企的承诺屡屡打折扣,公信力大大降低,如果对民企的鼓励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民企利益更无法保障。

现在民营企业进入电网领域可操作性差,面对国家电网如此大的资产,民企进入没有话语权。并且国家需要的是民企的资金,因此民企只能进行投资。而现在经济形势严峻,在这个节点大力吸引民资进入,意图更耐人寻味。以往在经济形势好时,国家对民企进入能源行业的鼓励力度会下降很多,现在鼓励民企进入能源领域,更像是一场作秀。

根据国家政策,即便是企业自备电厂也必须把电先卖给电网公司再供给自己用,哪怕只隔一个车间。魏桥突破了这一政策,目前我国自备电厂的企业有多家,但魏桥不但自用还将余电向周围居民售电,价格大大低于国家电网电价,从而引起广泛争议。而魏桥集团也因此承受了很大压力。民企进入电网领域一般可以采取独资建设、合资建设或入股项目等方式,由于电网铺设具有“持续周期长、资金需求大、设备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民企以项目投资的形式参与更加有效。但是,电网投资建设权被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所垄断,民营资本很难享受到实质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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