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能源局提到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幅度不可谓不大,但李祾譞和赵玉伟态度相同,国家有临时抱佛脚的可能,现在通货膨胀现象较为严重,居民储蓄意愿下降,同时国家也在执行减税,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引入民企资金,可以缓解民间借贷的风险,让民间资本不再流向房产,同时也可以缓解政府层面的资金紧张现实。
鼓励民企进入电网建设领域,需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打破电网公司垄断性经营,允许有实力的地方电网投资建设;其次,电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网公司审查力度,促进其成本公开透明;最后,培养“狼性”企业,与国有电网公司展开竞争,促进电网建设更加市场化,从而促进电网改革有效进行。诚如以上业内人士所言,如果国家不能放开电网的控制,民企进入电网建设领域意义不大,电网建设周期长,回报率不高,不符合民企追求短平快的投资偏好。而局域网在具备了发电厂后,因为投资少、见效快,魏桥模式已经证明了其实用性,符合民企的利益。
从电力发展实际来看,民企介入支网建设与运营,既有利于降低电价,也有利于缓解电荒。但以往民企进入能源等垄断行业时,处处遭遇玻璃门现象,据业内人士分析,此现象的发生一是以往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二是保护民企进入垄断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如果不能改变目前实行的脱离现实的相关法律,并确立新法,民企投资能源产业、介入支网仍存在诸多障碍。近期中国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的《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虽然对民企提出了支持,但也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民企也只能是戴着镣铐跳舞。
有业内人士表示,除了立法保护民企的利益之外,还需要输配分开,改变单一购、售电主体的市场模式,允许企业直购电模式。建立多家售电公司,掌握支网运营权。而对电网的改革,主要针对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对此是何态度,并将采取何种措施,记者就此问题向国家电网发去传真,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对方回复。